張店10輛新能源“共享公車”投入使用
3月21日訊,張店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與國金汽車集團山東及時雨汽車科技有限公司舉行了新能源汽車簽約暨交車儀式。此次,國金汽車配置10輛新能源汽車,采用“共享單車”模式,為張店區機關干部公務出行提供分時租賃服務。通過新能源汽車低廉的使用成本及綠色環保的特性,雙方的合作為公務用車探索了一種全新模式。
21日上午,10輛嶄新的GM3型新能源汽車在張店區政務中心亮相。這是國金集團為張店區配置的新能源公務用車。國金汽車相關負責人介紹,投入后,這批新能源汽車將采用“共享單車”模式,為全區機關干部提供分時租賃服務,通過“合作租賃”模式為機關單位提供公務出行服務。
據悉,下一步,雙方還將根據需求增加租賃車輛數量,并將逐步替代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燃油車,真正實現零油耗、零排放、零污染,實現綠色節能低碳出行,助力“淄博藍”。
張店區委、區政府一直非常重視新能源技術的利用和推廣,著力推進節約型政府建設。區政務中心新能源汽車的引進和投入使用是張店區自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對公務出行方式的一種新探索,也是對節能低碳綠色出行方式的一種新推廣。此次國金集團與張店區政府合作簽約新能源汽車項目尚屬淄博市首家。
為切實保障新能源汽車在全區的投入使用,張店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先行一步,2016年與青島特來電新能源有限公司合作在區政務中心建成充電樁40個,目前全區建設安裝的充電樁也已達340余個。
國金汽車集團長期致力于電動汽車整車及零部件、充電基礎設施的研發和制造。此次投入的GM3型新能源車,具有三大優勢:一是充電快,40分鐘快充至80%;二是使用成本低,每公里僅耗電0.14度;三是續航長,一次充電可行駛350公里。
外界高度關注雙方的這一合作模式。使用成本低廉的新能源汽車,為公務用車開辟了一種全新模式。更為重要的是,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模式不僅做到了合理配置資源、節約成本,還對保護環境、解決新能源汽車推廣難題有積極的示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