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的騰挪大法或失效。
商品房銷售限價后,開發商將利潤算到車庫中,捆綁打包賣給購房者。
在杭州,某項目車庫價格高達77萬元;在濟南,有車位價格高達35萬元;在西安,甚至有車庫價格高出房價近5倍。
但如今,這個招數或將行不通了。
7月21日,上海市住建委聯合物價局發布了《關于加強商品住房及其附屬地下車庫(位)等設施銷售監管的通知》,對商品住房和地下車庫的銷售方式、備案價格做了進一步具體安排,希望杜絕亂收費、擅自定價等行為。
簡單來說,車庫不再作為商品房的附屬物,而要明碼標價,在售樓現場張貼公示。這在以前,是沒有的。
車庫一價清
新政第一條明確規定,開發商對外銷售商品住房及地下車庫等附屬設施,要遵守“三不得”:不得超備案價格銷售;不得向購房者收取電商費、團購費、茶水費;不得以捆綁搭售或者附加條件方式,強制買賣。
這意味著,開發商附加利潤來源被切斷,只能按照備案價格對外銷售。
禁令之下,新政還在定價環節做出更詳盡的規定。要求,開發商對房屋和車庫的銷售價格、租賃價格及價格有效期作出承諾,在房管局統一備案,在銷售現場醒目公示。
對尚未出售的車庫等附屬設施,開發商不得以“只售不租”等理由拒絕業主和租賃人的使用,亦不得擅自調整地下車庫等的租賃價格。
開發企業一旦觸碰政策紅線,將會受到嚴厲懲罰。相關部門有權暫停違規企業網簽資格,情節嚴重的還將“降低直至取消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列入上海市嚴重失信企業名單。
在房地產調控漸趨收緊態勢下,捆綁銷售、違規經營為何能野蠻生長?
上海閔行區一位房產銷售中介向國是直通車記者解釋,一方面,部分項目不得捂盤銷售,而備案價格又低于開發商預期,他們就會在附加條件上做文章;另一方面,上半年調控不斷收緊,銀行貸款利率上調,購房者熱情下降,但開發商面臨業績壓力,也會鋌而走險。
事實上,捆綁銷售、違規經營因嚴重擾亂市場價格秩序,一直是監管部門重點關注的領域。今年3月,住建部出臺多項舉措嚴厲打擊商品房銷售違法違規行為。期間,30家違規房產中介和開發企業被曝光。
與此同時,四大一線城市也不斷加大違規銷售整治力度。今年3月,北京關停11家中介機構。二季度,廣州查處81個涉及“公示不達標、車位捆綁商品房銷售、捂盤”的項目。7月,深圳要求進一步加強部門聯動,規范房地產開發經營行為。
治理樓市亂象
樓市亂象不僅給市場帶來了負面影響,也損害了購房者的利益。
一位遭遇捆綁車庫銷售住房的胡先生稱,他住的小區沒有停車位,開發商要求其必須購買車庫,否則車就無法停進小區內。這給他造成不小的煩惱。
而除了像胡先生遇到的強制搭售,部分開發商在銷售時還會“坐地漲價”。購房者在認購項目時,開發商和房產中介會巧立“電商費、團購費、茶水費”等名目,變相漲價。
如今,捆綁銷售的范圍也不再局限于車位,還包括捆綁購房人、捆綁商鋪、捆綁住宅、捆綁學校、捆綁銀行、捆綁儲藏室、捆綁裝修等多種方式。
中咨律師事務所律師賈瑞果向國是直通車記者表示,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因此,遇到強制捆綁銷售的情況,消費者有權拒絕交易。
但倘若捆綁銷售交易已成既定事實,“購房者可通過訴訟方式請求法院判定合同無效,或按照市場價格評估,要求開發商退還不合理部分價款。”賈瑞果建議。
法律之外,政策監管也成為規范房地產市場的重要手段。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向國是直通車記者表示,開發商追逐利潤,確實存在捆綁車位和裝修,額外加價現象。但在樓市調控進入關鍵節點,上海出臺此類新政策,要求“一車庫一價”,車庫價格同樣要求備案和公示,這在一定程度上可杜絕房地產銷售市場亂象。
雙管齊下,房地產違規銷售行為,真的能有效遏制嗎?“關鍵還要看政策落地后的執行情況。”嚴躍進說。






